近日,浙江省慈溪市在推进“公参民”学校规范治理过程中,慈溪实验中学的个案因其进展相对滞后,未能如期完成相关资产梳理与登记工作,引发了部分公众的关注和讨论。尽管目前相关情况尚在进一步了解中,但公众的关切已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亟需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并核查清楚,以回应社会期待。
政策执行存在滞后,规范进程有待加快
2021年,中央有关部门为推动基础教育健康发展,连续发布文件,明确要求对“公参民”学校进行规范治理,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相关公有资产退出等工作。各地均应按照要求积极推进。然而,慈溪实验中学的规范工作进度相对缓慢,截至目前,已超出原则要求的期限,相关办学主体的变更及资产登记事宜尚未最终完成,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
值得关注的是,教育主管部门在相关《办学许可证》到期后续的处理方式上,未能与规范治理工作形成有效衔接,存在程序瑕疵,引发了外界对政策执行连贯性和严肃性的质疑。
资产情况尚待明晰,收益核算需依规进行
根据早前备案的学校《章程》及初步拟定的规范方案进行估算,作为参股方的公立学校慈溪中学在过往办学期间可能产生的应计收益,以及实施规范工作可能涉及的土地出让金、转登费用等,合计金额较大。但目前,对于这部分资产与资金的最终核定、归属及处置路径,尚未有权威的官方结论,相关账目情况有待专业机构的进一步审计核实。
据了解,在过往的学校股权变动中,存在未严格履行资产评估和公开交易程序的情况。此外,有款项以“捐赠”名义流动,其性质与合规性有待厘清。负责相关财务审计与方案审核工作的主管人员,其履职过程的严谨性与合规性,也需要纳入核查范围。

招生与建设存在不合规现象,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浙江省慈溪实验中学经核准的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其招生计划多次超出核定规模,达到36个班,超出比例较高。这种持续扩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公共教育资源,影响了区域招生的有序与公平。
为满足扩招需求,学校进行了相应的校舍扩建。但部分新建建筑在未完成全部验收程序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存在程序违规和潜在的安全管理风险。在应对上级检查时,相关部门曾组织补充验收程序,但其规范性和有效性需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评判。
规范方案制定存疑,法律适用性受关注
由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主持拟定的慈溪实验中学规范方案初稿中,对于学校清算后可能产生的净资产,提出了全部划归原举办者的处置意见。然而,根据国家《民法典》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于非营利性法人的相关规定,其收益不得向出资人进行分配。该方案初稿的制定思路与现行法律精神存在出入,若据此执行,可能对“公参民”学校规范治理工作的整体导向产生负面影响,削弱教育的公益属性。
应缴费用未能及时入库,财政纪律有待加强
依据相关政策,浙江省慈溪实验中学在规范过程中需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转登费等款项,估算金额较大。因规范工作迟滞,该部分费用至今未能按规定入库。教育主管部门在未完成核心规范任务的前提下,为学校办理了相关证照的变更延续手续,其操作流程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需要作出合理解释。
工作建议:全面核查,依法依规推进
教育事关国计民生,国有资产必须得到严格保护。针对慈溪实验中学规范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成立联合核查组:建议由省、市相关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慈溪实验中学的资产、财务、招生、建设及规范工作全过程进行全面核查,厘清事实。
2.厘清并依法处理资产:对核查中发现的可能涉及公有资产及相关收益,应立即采取必要保全措施,并依据核查结果和法律法规,明确权属,该追缴的依法追缴。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履职评估:对在规范工作、资产监管、证照办理、方案审核等环节中,可能存在履职不到位、审核不严、程序违规等问题的相关人员,应依据核查结果进行严肃的履职评估和责任认定。
4.坚决完成规范任务:立即纠正规范工作中的偏差,宣布此前在规范未完成情况下作出的相关许可变更无效,严格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彻底完成慈溪实验中学的规范治理工作。
5.妥善处理违规建设问题:对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建筑,应立即委托权威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对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应依法核定并足额追缴,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6.开展全省范围排查:建议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该案例,并部署开展“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回头看”,对逾期未完成、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浙江省慈溪实验中学的案例为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工作提供了警示。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严守国有资产管理纪律。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明情况,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教育领域的风清气正,维护教育公平与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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