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30日消息,岱山县卡乐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疏散要求,存在占用、锁闭、封堵情形的行为,被岱山县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岱山县卡乐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兴东大道22-1号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疏散要求,存在占用、锁闭、封堵情形的行为。
岱山县卡乐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岱山工商银行指定账户或按决定书上其他缴款方式缴纳,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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