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德勇《汉书》概说”系列共七篇,此为第六篇。
在前面第一部分里我曾谈到,颜师古的注本自问世后便成为《汉书》的最佳注本,它对我们阅读和理解《汉书》确实提供了很大帮助。但在另一方面,像《汉书》这样内容丰富的汉人著述,任何一种注释也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对我们今天的读者来说,更不可能完全满足需要。因此,我们在利用颜师古注本《汉书》时,也不必对颜氏的注释过分迷信,对具体的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只有充分了解颜注本身的特点,才能更好地利用这个注本。
在这里,不妨举述一个显而易见的疏漏,先来看一看颜注的缺憾。《汉书·地理志》记有全国各地的天文分野和区域特征,在鲁、宋两地有如下叙述:
鲁地,奎娄之分野也。东至东海,南有泗水,至淮,得临淮之下相、睢陵、僮、取虑,皆鲁分也。……汉兴以来,鲁东海多至卿相。东平、须昌、寿良(德勇案:别本作“寿张”,盖西汉本称“寿良”,东汉光武帝避赵王良讳改),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当考。
宋地,房、心之分野也。今之沛、梁、楚、山阳、济阴、东平及东郡之须昌、寿张,皆宋分也。周封微子于宋,今之睢阳是也,本陶唐氏火正阏伯之虚也。
上面鲁地文末“东平、须昌、寿良,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当考”这段话,显然不可能是班固《汉书》的原文,当属后人读书注记被误羼入正文。尽管明清间人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中即尝强为之解说,谓“固本据旧文,不敢以己意刊正,古人之不敢自用类如此”(《读史方舆纪要》卷一三〇《分野》);钱大昕在乾隆年间亦曲为之回护,以为此乃“班氏未定之本”,“亦疑而未决之词也”(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七),然而两人所说却并不合理。
今案所谓天文分野并不是什么有客观依据的真实情况,只是阴阳数术家的人文设置而已,从本质上讲,并不存在是非正误的考核问题。《汉书·地理志》明确记载这些天文分野的内容,乃是迻录刘向在成帝时已有的成说,即这本是一种确定的说法,而不是班固本人斟酌裁断的结果;况且班固若有在原稿中记有自己未定的想法,也应添附在下文“宋地”之末“及东郡之须昌、寿张,皆宋分也”句旁,而不会写在这个地方。撰著史书非考据史事,班氏本不应著此疑而未决之词。
清人钱坫《新斠注地里志》谓此十八字“似非原文,后人因其地属鲁而分野在宋,故增记于此,以俟再核耳”(清徐松《新斠注地里志集释》卷一六),审此处鲁、宋两地前后联属,应是唐代以前有读《汉书》者批注所疑惑者于“汉兴以来,鲁东海多至卿相”句末,后来在传录过程中偶然混为本文,故钱坫所说最合乎情理。
这是《汉书》文本中非常惹眼的一处文字舛讹,颜师古通读全书为之作注,而对此竟然略无知觉,只是随文疏释云:“当考者,言当更考核之,其事未审。”在这一点上,明显缺乏通达的见识。清人赵翼在《陔余丛考》卷五“颜师古注汉书”条中,亦尝举述一些比较典型的例证,用以说明“颜师古注《汉书》,考核固详,然亦有纰缪者”,大家可以随手翻看一下,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精准把握颜注的水平。
如前所述,颜师古《新注汉书叙例》列举“诸家注释”共二十三位。在这二十三位所谓注释家中,西晋以后作者仅北魏崔浩一人,因知颜师古所做注释,除了前文所说《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服虔、韦昭两家(即服虔的《汉书音训》和韦昭的《汉书音义》)之外,主要是利用了晋灼和傅瓒的《集注》、《集解》,尤其是傅瓒的《汉书集解音义》。因为颜师古在《叙例》中说“蔡谟全取臣瓒一部散入《汉书》,……但意浮功浅,不加隐括,属辑乖舛,错乱实多,或乃离析本文,隔其辞句,穿凿妄起。职此之由,与未注之前大不同矣”。颜氏以为,尽管“(蔡)谟亦有两三处错(措)意,然于学者竟无弘益”,故所注《汉书》只有三四处系直接征引蔡谟的解说,需要采录傅瓒的《汉书集解音义》时,当然是要直接引用二十四卷本的单行原书。至于晋灼所作《集注》,颜师古也很不满意他对前人旧说“颇以意增损”的做法,而对傅瓒《汉书集解音义》的评价却是“总集诸家音义,稍以己之所见,续厕其末,举驳前说,喜引《竹书》”,虽然也批评傅瓒的看法是“自谓甄明,非无差爽”,但在最为关键的引文准确性这一点上,却略无微词。
由颜师古上述评议可见,他对蔡谟注本的贬抑是相当严厉的,因知钱大昕谓颜师古所注《汉书》系“依蔡本而稍采它书附益之”,这个说法恐怕不尽合乎情理。今王重民先生比对敦煌所出蔡谟注本后证实,颜师古依据的底本,确实不是蔡谟注本(见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之“汉书刑法志”条)。
另外,颜师古注释的《汉书》,在文字上有一个重要特点,这就是保存有很多古字。对此,颜师古在《新注汉书叙例》中做有说明云:“《汉书》旧文多古字,解说之后,屡经迁易;后人习读,以意刊改。传写既多,弥更浅俗。今即曲核古本,归其真正,一往难识者,皆从而释之。”王重民先生对读敦煌写本,知此等差异,确有很多。颜师古不惮烦难而克成此举,对研治古代文史,功德无量,不料王重民先生竟讥笑云“师古未免多事”(见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之“汉书”条)。实际上这正显示出王重民先生自己学识的浅陋。
又颜师古所做注释,多承用前人成说,自然不能完全归作他本人的功绩。不过,清代学者洪颐煊等人谓颜师古注“多掩他人之说以为己说”(洪颐煊《读书丛录》卷一九“汉书集注”条);还有赵翼亦清楚指出:“《新唐书》颜游秦乃师古之叔,尝撰《汉书决疑》,师古注《汉书》,多取其义。许观因追论之,谓游春(秦)所作《决疑》十二卷,时称‘大颜’,师古为太子承乾注《汉书》,尽取其义,是师古注实游春(秦)注也。”(赵翼《陔余丛考》卷五“班书颜注皆有所本”条)近人王重民等更以敦煌所见东晋蔡谟注本以及所谓大颜注本《汉书》实之,斥责颜氏“每乾没旧义,掠为己说”(见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之“汉书刑法志”又文条、“汉书”条、“汉书注”条)。这种责难,却很值得商榷。
颜师古在《新注汉书叙例》中本已明确谈到,“凡旧注是者,则无间然,具而存之,以示不隐”,实际行文时未能一一标明旧注者姓氏,容或有之,此亦注文内容庞杂异常,以一人之力,成此巨著,力有所限,诚乃有其不得已者,恐怕并非蓄意剽窃,洪颐煊、赵翼、王重民等人的指责,似乎稍嫌苛刻。
王重民先生根据敦煌所见唐代写本判断说:“有唐初叶,师古注未大行,蔡谟《集解》颇行于世”(见王氏《敦煌古籍叙录》之“汉书刑法志”条),若然,颜师古其人有何瞒天法术得以擅取蔡氏成说以招摇于并世学人?再说王氏举述颜师古暗自承用蔡谟本人注解的内容,大多平平常常,稍一留心阅读《汉书》,谁都很容易得出同样的认识,颜师古何必一定要从蔡谟书中窃取?王重民比对敦煌写本蔡注时发现,也有颜注称引“如淳”而蔡注不标主名的情况(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之“汉书刑法志”条),足见这本是当时通行的做法。清代乾嘉以来的学者,以今律古,似非通人之论。
赵万里《中国版刻图录》中所谓景佑本《汉书》
谈到这一问题,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颜师古注本《汉书》,所谓景佑本等旧本本是题作“秘书监上护军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注”,可建阳书坊蔡琪家塾刻本和元白鹭洲书院刻本,却改题为“唐正义大夫行秘书少监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集注”。其间“注”与“集注(注)”一字之差,实际上体现出颜师古注本的不同性质。
元白鹭洲书院刻本《汉书》(据国家图书馆等编《国家图书馆宋元善本图录》)
所谓“集注(注)”者,如晋灼《汉书集注》,又如傅瓒的《汉书集解音义》,体例都是广泛征引前人旧注旧解,间下己意。还有裴骃的《史记集解》,性质也是如此,其书即如裴氏所自言:“以徐为本(案指徐广《史记音义》),号曰‘集解’。未详则缺,弗敢臆说。人心不同,闻见异词,班氏所谓‘疏略’‘抵捂’者,依违不悉辩也。”(裴骃《史记集解序》)一句话,述而不断,广陈异说而已,而这就是“集注”、“集解”体的基本特点。
然而,由前述题“颜师古注”本对著述性质的表述形式上看,这书是“注”而非“集注”的属性本来是清清楚楚的,即颜师古的《汉书》注根本就不是“集注”、“集解”的体例,所谓“集注(注)”云者乃出自后人妄改。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师古以太子承乾之命,总先儒注解,服虔、应劭而下二十余人,删繁补略,裁以己说,遂成一家”(《直斋书录解题》卷四),张元济先生以为“师古虽集众人之说,而实一家之言也”(张元济《校史随笔》之“颜师古叙例”条),即谓颜师古乃是折衷诸说以成一家之言,自然无须一一罗列诸家姓氏。
另一方面,关于蔡注与颜注的优劣,近人因偏嗜所谓出土文献,类皆喜新厌旧,往往抑颜扬蔡,过甚其辞。说者所陈蔡本佳处,要之有二。
一是所引旧注,较师古为多。然而颜师古其人本亲见蔡谟据以成书之傅瓒《汉书集解音义》,既谓蔡谟“意浮功浅,不加隐括,属辑乖舛,错乱实多,或乃离析本文,隔其辞句,穿凿妄起”,而当时蔡注尚且通行于世,颜氏不得肆意诬白为黑,因知其间必多有失宜之处;况且审度敦煌写本所见颜注失收的旧注,多较浅显易明,颜师古固宜弃置不取。
其实,颜师古《汉书》注较之傅瓒《汉书集解音义》原文多有删削,并不是非要等待敦煌藏经洞开启才能够知晓的问题。昔清人姚振宗在研究傅瓒所引《茂陵书》时即已指出,唐人司马贞曾推测此书“亡于西晋”,而“裴骃《史记集解》中引瓒说亦间有《茂陵书》数条,《唐六典》卷十九注又别出一条”,《史记集解》和《唐六典》虽然都是东晋以后的著述,实际上却是从傅瓒的《汉书集解音义》转引,从而“知今本《汉书》刊落臣瓒《音义》不少矣”(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卷二“茂陵书”条)。就学术著述手笔高下而言,不拘古今中外,从来都不是多多益善,贵在善于去取而已。
二是多清楚引述前人旧注,足知颜注所本。案从今日保存史料角度来看,这固然是蔡注优长于颜氏注本的地方,但蔡谟“全取臣瓒一部散入《汉书》”,正是因为他不善裁断,而颜注不记主名,未必不是另行参考有其他文献而综合裁断的结果。须知颜师古家本世族,学有传承,乃祖之推所撰《颜氏家训》,就涉及许多对《汉书》词语的解说,王利器先生已经指出“大颜(案指前述颜师古叔父颜游秦)、小颜(案指颜师古)之精通《汉书》,或多或少地都受了《家训》的影响”,颜师古注中有不少地方,“都暗用之推之说,尤足考见其遵循祖训,墨守家法,步趋惟谨,渊源有自也”(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卷首《叙录》)。颜之推另外还著有《证俗音字》五卷(见唐颜真卿《唐故通议大夫行薛王友柱国赠秘书少监国子祭酒太子少保颜君庙碑铭并序》,即所谓《颜氏家庙碑》),其书虽然久已失传,但《颜氏家训》中所列《音辞》一篇,即专论读书字音,并谓“吾家儿女,虽在孩稚,便渐督正之,一言讹替,以为己罪矣。云为品物者,未考书记者,不敢辄名”(《颜氏家训·音辞》)。当师古少时,颜之推尚且在世,这种家教,对颜师古训诂音释《汉书》文字,都会有直接关联(颜师古注《汉书》援用乃祖、乃叔成说,这本是阐扬颜氏自家的学问,更谈不上掠之以为己说的问题)。因此,对蔡、颜两注本间这一点区别,也不宜简单地轩轾高下。
至于唐写本的文字与通行颜氏注本互有优劣,这本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更不能依据残编断简之二三是处,即信口贬抑传世颜注。后世颜注行世而蔡注废弃,这本身就是学人选择淘汰的结果,是颜注优于其他注本最有力的证明,没有理由对此视而不见。宋庆元年间建阳刘元起书坊刻本开列有所谓宋祁校本曾经参考过的旧本,列居首位的是一种“颜师古未注以前”的“古本”,这最有可能就是蔡谟的注本。宋人大量印行颜师古注本而不用蔡谟注本,便是基于对二者优劣的审度判断。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现在阅读《汉书》,自然要首重颜师古的注解(尽管如前所述颜注也存在很多谬误)。在此基础上,再参照诸如敦煌发现的唐代写本等早期版本和注释(日本亦存有几种唐写本《汉书》残卷)。
日本东方文化学院影印清嘉庆刊《拜经堂丛书》本臧庸辑隋萧该《汉书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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